根据教育部文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等有关规定,我校在2021年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以下简称联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我校联考成绩使用办法,结合各项目在山东省招生计划(详见附件),确定联考合格且主项包含在我校山东省分项目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为我校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山东省生源合格考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规定将合格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注:
1.合格考生专业成绩及分项目名次查询(点击进入查询页面),同一项目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位次不分先后。
2.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统一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音乐类),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也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招生办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的通知(点击浏览)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